ST任子行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配资股票论坛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。
2024年8月9日,ST任子行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2025年6月20日,公司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此次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2015-2017年,任子行逐步收购北京亚鸿并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。2018年起,北京亚鸿和任子行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创新项目,由北京亚鸿具体实施,项目建设中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购销合同作为资金通道。
2020-2022年上半年,任子行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,具体数据如下:
年份
虚增营业收入(元)
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比例
虚增利润总额(元)
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比例
2020年
36,951,333.48
4.21%
19,406,901.32
85.93%
2021年
48,435,351.70
6.97%
37,317,431.71
70.03%
2022年上半年
26,929,607.08
10.81%
16,560,909.58
30.79%
任子行披露的《2020年年度报告》《2021年年度报告》《2022年半年度报告》存在虚假记载,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《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(注册稿)》也引用了上述不实数据。
中国证监会认为,任子行上述行为违反《证券法》相关规定,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。景晓军、林飞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李志强、马萍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均未勤勉尽责。
最终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任子行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500万元罚款;对景晓军、林飞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;对李志强、马萍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。
公司表示,此次认定情况与事先告知书一致,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。公司已对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追溯重述,将在处罚决定书满12个月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。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,将加强对子公司管理,提升财务质量。
声明:市场有风险配资股票论坛,投资需谨慎。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,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个股、评论、预测、图表、指标、理论、任何形式的表述等)均只作为参考,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。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,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,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、不完整、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,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biz@staff.sina.com.cn。
盛康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